华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要求
申请人应在每年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“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”注册有关信息,并到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现场确认,确认通过者方视为资格审查合格。确认时须携带下列材料:
1、学士(硕士、博士)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已获得的学士、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(境)外学位的,其所获的国(境)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身份证或护照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4、填写有关表格并签署诚信承诺书。
5、提交大一寸照片3张(必须与信息平台上传的照片一